攀钢钒水冷电缆归纳项目进行公开投标
鞍钢投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收购的攀钢钒水冷电缆(归纳)项目进行公开投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投标编号:AB201811294535 2.项目名称:攀钢钒水冷电缆(归纳)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承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出售组织(办事处,出售分公司)、流转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转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及以上。投标产品有必要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出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成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供给2015年以来类似产品的出售成绩证明(须供给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成绩有必要包含与一切投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成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未供给出售成绩证明的按评分标准相应扣分。 三、有用投标条件 (1)、不承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供给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一起参与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用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出售组织(办事处,出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货商身份一起参与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有必要满足注册资金、成绩、技术的要求,同意收购人的结算及付出方法。不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有必要保证供给的一切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成绩等)合法、实在、有用,不然承当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 (7)、制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货商目录内的供货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历的供货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货商参与本次委托所触及一切标的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网上投标需在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有必要按本《投标布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历参与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供给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5.本次投标选用资历后审合格制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6.投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9日22时00分至2018年12月05日13时30分登录鞍钢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线购买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刻为2018年12月05日13时30分,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5中标人需向投标组织付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运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10款。